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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主要措施可以概括为“3369”,即引进留学人员工作的三项计划、服务留学人员三个载体、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六项扶持和九项配套服务。
一、引进留学人员工作三项计划
“归雁计划”:每年面对在海外学习、深造和进修的留学人员,通过海外招聘等方式,为南京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引荐留学人员300名,该计划已持续进行了5年。
“珠峰计划”:每年依据南京企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以各行业海外顶尖级专家为目标,通过资助他们以访问、讲学和咨询服务等方式,来南京进行长短期服务。目前,已有诺奖大师、跨国公司高管、著名学府知名教授等多人次来南京进行学术技术交流。
“南京留学人员招商大使计划”:通过构筑海内外留学人员个人和团体的人脉网络为目标,为南京企事业提供人才、技术和其它商务信息。该计划由留学人员自愿申请,我市共计划招收1千名。自2003年下半年启动以来,已有400多名留学人员加盟该计划。
为加大归雁计划和珠峰计划的实施力度,从今年开始,我们将从落地的优秀留学人员中,选拔实施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建设计划。通过持续性支持手段,促进其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
二、服务留学人员三个载体
“中国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由国家人事部、教育部与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为在国内外有专长、有专利、有发明成果符合高新技术产业的留学人员提供孵化平台和配套服务。与其他城市不同是,我市创业园是“一园十区的”组合模式,十园区优势相得益彰,产业布局各有不同,优惠条件有所侧重,满足了留学人员创业多元化的需求。目前拥有留学人员高新技术企业300多家,总投资额30亿元,技工贸总收入60亿元,实现利税10亿多元。
“南京海外人才工作站”:由南京在海外设立,主要是收集和发布南京人才需求和技术项目需求信息。目前已在日本、英国、德国、美国等国家建立了5个南京海外人才工作站。
“南京国际人才和智力交流活动”:包括我市定期赴海外宣传、定期组织留学人员技术项目对接会、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南京分市场及配套的专业性网站。为留学人员与南京企业单位人才与项目及时、不间断的对接、洽谈和合作提供支持。
三、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六项扶持
从05年底开始,南京市政府每年拿出不低于1000万元,专项用于鼓励和吸引留学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这是迄今为止,国内最为集中、最为配套的扶持政策之一。
孵化创业扶持。留学人员在宁创办、领办企业,可申报孵化创业扶持资金。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20-50万元,资助期1-3年。
成长发展扶持。对留学人员重点企业给予贴息资助。贷款贴息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单项资助额度在20万元以内。
贷款担保扶持。对给留学人员创办企业予以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进行补贴。
科研项目扶持。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不分所有制形式和规模大小,均可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科研经费资助。
专利申报扶持。对留学人员企业和个人的国内专利、国际专利的申请费以及发明专利的实审费给予部分资助。
知识产权利用的扶持。鼓励支持留学人员的科技成果、专利技术与本市企业进行技术合作,依法保护海外留学人员的知识产权。
去年年初此项政策出台后,留学人员反映热烈,踊跃申报,至今年年1季度为止,首批孵化创业扶持资金1800万元已发放到位。共涉及612个留学人员项目。
四、九项配套服务
一是引进条件。凡是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人员;留学学成后已取得外国长期(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的人员;已有中级职称到国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作访问学者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受我市户口指标、增人计划、编制计划和工资总额的限制。
二是家属子女,可以无条件随迁南京,并优先推荐其到条件较好的单位就业。对未成年子女,优先推荐到条件较好的学校入学,并可按规定给予中考加10分的照顾,不收城市增容费和类似费用。对暂不迁入的,学成后在外国取得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来南京工作的,在特聘期间,其本人及配偶、子女享受我市居民同等待遇。
三是工作方式,可以回国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也可以担任企事业单位的高级职务或技术顾问,或从事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所需的工作;可来本市讲学或进行专题咨询,解决有关学科领域的重大课题和学术、技术难题;可以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或承担科研项目;可以在海外用专业知识、技术、科研成果、自有专利为本市服务;可以技术入股或投资的形式创办独资或合资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按规定进入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研究工作,给予较好的工作环境、项目资助和优厚报酬。
四是职称评聘,凡留学人员在国外取得的职称、执业资格,经审核后予以确认,并根据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对没有在国外取得职称、执业资格的,经职称管理部门对其学历、资历、学术和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认证后,确定相应的任职资格。留学人员来南京工作,需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可免考外语和计算机,并优先评聘。
五是工资待遇与国际接轨,可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或补贴制,报酬与贡献、水平挂钩,从优确定,并随本人职务和工作情况作相应调整。留学人员运用其专利、技术、管理等知识为单位创造的经济效益,3年内按其新增税后留利的10%-30%提成给予奖励。留学人员出国时,办理辞职、离职手续,回国工作,包括到外资、私营、股份制等企业工作的,工龄可连续计算。可以续接保险。此外,还可以享受租用留学人员周转公寓和购房购车补贴。
六是科研资助,除给予留学人员南京市的扶持外,我们还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积极申请国家和省级人事部门的科研资助。国家人事部共有3类:重点类、优秀类和启动类。以上3类的申请条件均为近两年内回国的留学人员。省政府实施的“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中的有关资助项目。
七是进园创业,留学人员凡进入“留学人员创业园”创办企业的,享受园区优惠政策。如购买厂房按7折优惠。企业前三年所交税率开发区留成的50%可返还。创业风险金可优先选择投资或提供担保。
八是选拔奖励,可优先推荐评选参加国家和省、市级的专家评选,并可按规定享受政府奖励和特殊补贴。“百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岗位可优先向海外公开招聘,特聘教授年津贴10万元/人,“百人计划”的月津贴1000元/人。
九是进出手续,对留学人员回国坚持来去自由的原则。公派留学人员学成后有义务回国服务,对过期因公普通护照或一次性出入境因公普通护照的留学人员,可为其办理护照延期或换发新护照;对要求将因公普通护照换为因私普通护照的也可给予办理。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只要持有我国有效护照和外国再入境签证,无需再履行审批手续,可随时再出境。已加入外国籍的留学人员,需要多次临时入境的,或需在国内长期工作居留分别可办理2-5年入境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年的F字(访问)签证;或办理2-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Z字(工作)签证。